1.接收调剂原则
(1)第一志愿上线人数未达到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由于扩招原因,个别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1.2:1差额复试比例的专业也可适当接收调剂考生。
(2)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背景、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考生科研成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等条件,择优接收调剂。
2.接收调剂的具体要求
(1)调剂须符合教育部、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调剂政策以及我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详见我校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信息)。
(2)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3)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个别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分数要求接受调剂(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首先考虑相同专业的调剂。
(5)可优先考虑校内第一志愿考生在同一一级学科内相近专业之间的调剂,由学院视具体专业情况制订接收办法。
(6)申请调剂到同一个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接收调剂。
(7)各专业接收调剂的人数控制在缺额人数的1.2-2倍以内。
(8)不得跨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调剂。报考学位类型是“专业型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学术型硕士”专业,报考“学术型硕士”专业的考生在符合我校调剂政策的情况下可调剂至相应的“专业型硕士”专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不得跨专业领域调剂。
(9)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须相同;调入专业初试考试科目中有数学的,调剂考生初试科目须有数学。
(10)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上述专业。
(11)我校不接收报考其他单位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的调剂考生。
(12)各调剂考生须认真查阅《内蒙古师范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信息及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如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造成调剂不成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020年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