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报名
我院严格执行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0〕139号)文件的规定。凡准备报考我院、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于7月26日登录指定网址分本、专科分别填报公安类意向。我院录取分数线执行高职高专(专科)录取分数线。7月27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相应信息发布平台陆续发布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入围考生名单。考生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在“普通高校招生”频道的“信息查询”栏内(下同)查询本人是否入围,入围后方可参加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2、考察
公安院校招生考察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组织,考生生源地的旗县(市区)公安机关具体实施,盟市公安局负责审核。自治区公安厅将考生信息和考察项目通过机要系统发送到各盟市公安局,各盟市公安局及时通知所属旗县(市区)公安局,遴选忠诚可靠、公道正派、严谨细致、担当负责、具有中共党员身份和一定考察工作经验的公安机关在职在编人民警察,通过网上核查、档案审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考生和家庭成员等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各盟市公安局对每名考生做出考察审核意见加盖政工部门印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公安厅政治部,终由公安厅政治部对考察审核意见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做出考察结论。
3、要求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所有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健康码和4张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面试期间车旅费、食宿费自理。
4、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为准。
5、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地点: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为准。
6、录取
经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按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求,网上填报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专业志愿。各专业统一按投档分录取。我院根据考生志愿和各专业要求,按专业志愿清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对平行分考生,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文科综合;理科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
录取和安排专业以投档成绩为准。
7.复审复查
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1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开展考察复审、档案复核和体检复查。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同时报有关部门。
答案来源于:2020年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0年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录取(公安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