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对修满规定的课程,达到规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
公安专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的有关精神及当年国家、自治区关于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合格的录用为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蒙汉双语授课学生用汉语笔试、蒙语面试。
非公安专业(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不组织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在高职高专批次录取。就业按国家及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不能参加全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入警联考。
电话(传真):0471-5278897
监督电话:0471-518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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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来源于:2020年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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