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招生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成绩做假、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考试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考生在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
本方案由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2020年5月10日
2020年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第二次单独违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