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20年内蒙古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是招生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必须严格执行

2020年内蒙古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是招生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必须严格执行。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0 20:38:00 解决时间:2019-12-10 17:12

满意答案

第七条招生计划是招生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必须严格执行。

1.根据各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条件保障等因素及导师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及质量考核等情况,合理分配学科及导师的招生人数。

2.招生人数以学科为单元进行分配和公布。2020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41人(包括直接攻博、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招生人数),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的招生人数为准。

3.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学科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4.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一次,秋季入学。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12-10 17:12

类似问题答案

2020年内蒙古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是招生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必须严格执行
第七条招生计划是招生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必须严格执行。1.根据各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条件保障等因素及导师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及质量考核等情况,合理分配学科及导师的招生人数。2.招生人数以学科为单元进行分配和公布。2020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41人(包括直接攻博、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招生人数),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的(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是招生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必须严格执行
第八条招生计划是招生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必须严格执行。1.招生计划分为全日制招生计划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两种类型,学术硕士计划和专业硕士计划两种类别。2.根据研究生教育培养能力、科研经费及社会需求等因素,兼顾重点学科和学位点的建设和发展,以《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为依据,编制出我校年度分学科分类别拟招生人数。3.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学校(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是招生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必须严格执行
第八条招生计划是招生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必须严格执行。1.招生计划分为全日制招生计划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两种类型,学术硕士计划和专业硕士计划两种类别。2.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研究生教育培养能力、科研经费等因素,兼顾重点学科和学位点的建设和发展,以《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为依据,确定我校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内蒙古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第六条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1.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的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监控、协调和管理,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负责各类(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内蒙古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回避制度的规定》,凡有近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第十九条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回避制度的规定》,凡有近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本办法由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内蒙古工业大学对本办法具有终解释权。(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内蒙古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安排研究生工作部能够证明考生综合能力的各类材料
(6)能够证明考生综合能力的各类材料包括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学术论文、著作等的原件和复印件。(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内蒙古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安排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
二、各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1、复试前(1)各学院应在4月27日前公布本学院招生学科复试安排,包括复试要求;各学科的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本学院的复试安排在本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公布,同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复试安排于4月27日前报送研招办。(2)复试考生名单在初试后下发给学院,学院派人到研招办领取复试考生报名材料,在复试前分发给各学科复试小组负责人(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内蒙古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
二、各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1、复试前(1)各学院应在4月28日前公布本学院招生学科复试安排,包括复试要求;各学科的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本学院的复试安排在本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公布,同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复试安排于4月28日前报送研招办。(2)复试考生名单在初试后下发给学院,学院派人到研招办领取复试考生报名材料,在复试前分发给各学科复试小组负责人(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