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二)学院对招生工作办公室、各二级学院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三)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四)所有被录取学生,一经办理录取手续,实时在学院网站、微信平台公布和公示。
(五)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答案来源于:2020年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0年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