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成绩的计算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我校确定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30%。
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综合能力(80分)+外语成绩(20分)
初试成绩满分500分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初试成绩满分300分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
2.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不分校内校外)按总成绩分别排序,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与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3.总成绩并列且处于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总成绩并列则优先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总成绩和初试成绩均并列则优先录取初试外语成绩较高的考生。
4.体检在入学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
5.考生若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4)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5)提供虚假信息;
(6)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7)体检不合格者。
6.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经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和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
7.应届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8.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和复查。考核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9.我校不执行破格复试录取政策。
2020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计算及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