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硕博连读生招生工作在南开大学相关文件和规定下执行,学院对工作流程及结果有解释权。
2.招生录取阶段,申请者各项信息在报名时一经确认,不允许修改。
3.招生录取阶段,申请人有弄虚作假或违反申请规则情形并被确认,即刻取消录取资格。
4.咨询及提交材料:
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商学院B501-4)陈老师冯老师 86-22-23508017
附件:南开大学商学院接收硕博连读生主修课程成绩承诺书.docx
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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