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南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南开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南开大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2020年南开大学强基监督保障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