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公安局有关规定,2020 年考取我校的研究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读研期间有计划在南京购房的非南京籍学生,入学时请提前考虑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
迁移户口须按照以下要求:
1. 学生本人身份证遗失的,在办理户口迁移前需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
2. 个人信息登记表的彩色照片,必须是按照身份证照片要求拍的白底彩照。
3. 学生报到时的学籍姓名必须与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4. 户口迁移证的迁入地址:南京中医药大学。迁移证字迹要清晰,手写涂改一律无效。
5. 本科或硕士研究生为南京中医药大学,且户口在学习阶段已经迁入我校的,请在入学后规定时间前凭《录 取通知书》至我校保卫处登记。
注意:户口迁移证、《2020 级新生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 1)、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必须在报到当天交至我校保卫处,逾期不再办理。咨询电话:025-85811847。
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关于户口迁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