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审。研究生院根据邮件负责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复审。培养单位及导师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按一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学科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并将入围名单导入“云考场”平台。
3.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三批)
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第三批段: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