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类别为“定向”的拟录取考生,请自行下载《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附件2-4),与本人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于6月20日前将原件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预期将取消录取资格。
2、现阶段报考类别一律不予变更。
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硕士研究生关于定向培养协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