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类别为“定向”的拟录取考生,请自行下载《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附件2-4),与本人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于7月30日前将原件通过顺丰快递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预期将取消入学资格。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入学前须将档案、人事转到学校,不能按期转入档案的取消入学资格。
3、拟变更录取类别的考生,须在7月30日前由本人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变更原因、考生编号、联系电话,落款处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非定向”变更为“定向”的考生须同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由“定向”变更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同时提交“辞职证明”及本人人事档案。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无法被录取或不能入学,我校不承担责任。
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关于定向培养协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