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天。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2.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连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医学影像学院教学与科研办公室
2019年11月22日
2020年南京医科大学医学影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