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录取总分计算方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60 分),不予录取。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成绩(满分100 分)=初试总分(满分500 分)/5×0.5+复试成绩(满分100 分)×0.5。
复试成绩取每个专家所打分的平均分,专家评分表实行实名制。
2. 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所有复试考生终按录取分数进行排名,依次录取(若考生录取分数相同,按初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
3. 同时招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的专业,在录取时应分开排名,分别录取。
4. 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在录取时应分开排名,分别录取。所有拟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签订《南京医科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拟录取协议》。
5. 我校严格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实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全学习。拟录取为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或实践单位签订全学习协议(《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并按时提交至研究生院,否则不予录取。
6.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2020年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关于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