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强化疫情防控,在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研究生院全面负责复试指导与协调工作。
(三)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复试工作组,负责相关学科(领域)的复试组织工作,复试工作组负责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监督、指导其开展工作。
(四)学院复试工作组按照学科(领域)成立若干面试小组。面试小组原则上由5名教授、副教授组成,并指定1名教授为组长,组员中至少有2名英语程度较好的专业教师。复试面试小组的具体人选由复试工作组和学位点协商确定,名单应报研究生院备案,必要时报学校领导小组核准。
凡有亲属(含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姻亲)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研究生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复试相关工作。
2020年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