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
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含报考导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核意见。
2.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为面试。具体实施如下:
对考生逐一进行面试综合考核,满分100分。由三部分组组成:①考生口头报告。需准备PPT,作20分钟的口头报告,概述自己的知识背景、研究经历、代表性研究成果等;②考核小组口头提问,将涉及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等;③外语(英语)能力测试。
在计算综合成绩时,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考核小组在面试过程中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同时,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进行评价。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不合格者、心理健康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考核全程录音录像、详细记录,录音录像及成绩记录表等考试档案存档备查,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学院综合考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