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
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含报考导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核意见。
2.考核形式
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组成,由我院各专业组织考核。
笔试考核包括两部分内容:专业基础知识(60%)+小型学术论文(40%),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考生学院综合考核成绩的50%。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英语听说能力(10%)、专业理论知识水平(30%)、学术潜质与创新能力(40%)、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20%)。每位专家各自分项打分,相加得总分,后形成该考生的平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生学院综合考核成绩的50%。
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学院综合考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