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学院成立由至少5名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专家组(以下称“考核小组”),对全部通过外语考试和专业基础科目考试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核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讨论、综合评价得到材料考核成绩并排序。择优遴选初审通过名单并由学院公示。
评判依据为:(1)符合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的报考条件。(2)根据南京师范大学期刊的认定标准、论文内容与报考专业的相关性、论文学术水平等,考生需提供近三年的代表性成果(论文、专著、课题、获奖、学位论文等)。(3)根据考生提供的具有省级或国家级的荣誉表彰、实践经验采纳与推广成果等。
材料考核成绩具体计算方法由院学位委员会制定。满分100分,占总成绩20%。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进入考核:
(1)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论文:文科类在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上发表;理科类被SCI、EI(核心)收录。
(2)对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专业素养较高,且档案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存入我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即以非定向就业方式全攻读博士学位)、能够保证博士期间学习时间和精力投入的人员,经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同意,可适当放宽科研成果要求。
(3)取得国家级、省级表彰、有突出实践成果者。
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初审并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