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核原则
学院须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对科研经历及成果等进行评分,具体分值如下(满分100分):
①无参与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经历描述,且无科研成果:0分;
②有参与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经历描述,但无科研成果:10—20分;
③有参与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经历描述,有在非核心期刊发表成果:30—50分;(30分/1篇,50分/2篇及以上)
④有参与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经历描述,且有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成果,或参与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有相关科研获奖:50—80分;(50分/1篇,80分/2篇及以上)
⑤有参与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经历描述,且有在校指定权威期刊发表成果,或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有省部级以上科研获奖:100分
⑥其他科研成果由学院审核小组认定评分。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的考生,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议定其科研成果得分。
⑦科研成果相关性由导师或导师组确认。
⑧第一作者为考生、第二作者为导师的科研成果降低一个等级认定评分。
2. 审核通过比例
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
按照导师(组)报考的,报名人数大于导师(组)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则审核通过人数应不低于该导师(组)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
若出现报名人数未达到可用招生计划3倍或者考生不符合学校及学院报考要求的,则以实际审核通过人数为准。
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审核考生报考材料确定初审通过名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