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学校有关学术博士和教育博士的报考资格要求。
(2)根据考生提交的近三年(2016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的3篇代表性成果(论文、论著、学位论文),根据A类期刊、B类期刊、C刊和省级期刊的等级,成果与报考专业的相关性,以及考生近三年的课题、论文、获奖等体现的科研能力等,由考核小组集体打分。
(3)应届硕士毕业生的科研成果原始级别分,在现有得分的基础上,上浮一个层级,若成果已经为高等级,则不再上浮。
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审核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