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提交要求见《简章》。
教育博士考生还需将以下材料放在《简章》规定的材料之后一并装订,并在《简章》规定时间内提交学院。
(1)教育博士提供具有省级或国家级的荣誉表彰、实践经验采纳与推广成果等。成果需按照级别由高到低排序(不超过3项)。成果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请使用邮政特快专递或顺丰寄至: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南师大教科院305室,黄丽老师收,邮编:210097,电话025-83598861。提醒:邮寄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寄出,以邮戳或运单号发出时间为准。
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提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