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核原则
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组(含报考导师)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进入考核的拟入选名单。
2.审核通过比例
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
按照导师(组)报考的,报名人数大于导师(组)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则审核通过人数应不低于该导师(组)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
若出现报名人数未达到可用招生计划3倍或者考生不符合学校及学院报考要求的,则以实际审核通过人数为准。
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含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博士研究生考核组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