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发现科研成果有弄虚作假情况,则科研成绩无效,并取消参加学院综合考核的机会。
六、体检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1.信息查询:
考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相关信息。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cn/。
2.申诉:
申请人对学院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具名向学院提起申诉。申诉人对学院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仙林校区笃学楼404。
通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
咨询电话:025-85891893,传真:025-85891227。
邮件:yzb@***.cn。
监督电话:025-85891511
各学院联系电话请查看附件1。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0年6月2日
附件:
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备考指南.docx
学院初审通过名单.pdf
参加外国语水平考核考生名单.pdf
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科研成果原件:(1)报考定向就业及35岁以上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按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规定提供;(2)前期提供给学院作为科研打分依据的科研成果;(3)需同时提交科研成果的目录供学院核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