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在10月21日前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到报考学院。
1.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结束后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含证件正反面)。
3.后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应届生证明。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在审核前尚未取得认证书的国外学位一律不予承认;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应届生证明(实行弹性学制学校的学术型研究生二年级考生须提供已发表科研成果原件和学校开具的已取得提前毕业资格的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研究生院(处、部)公章)。
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部)提供并加盖公章,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及本科阶段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参照《简章》外国语考核中英语免考条件提供)。
6.本人自述。简要介绍本人的学术背景与学习动机、已经从事的科学研究情况及其成果,着重阐述准备攻博的学位论文研究计划及预期达到的目标。
7.科研成果目录1份(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及获奖等),并提供近三年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不超过3篇,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或课题项目书复印件(不超过1项,除理工科应届考生可为课题参与人外,其他考生须为第一主持人)、或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3项,须为第一获奖人)等。科研成果复印件请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
8.专家推荐书两份(网上下载后请专家填写)。两名专家须为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9.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科研成果原件:(1)报考定向就业及35岁以上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按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规定提供;(2)前期提供给学院作为科研打分依据的科研成果;(3)需同时提交科研成果的目录供学院核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