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按照保证招生质量、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制定初审、复核及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具体操作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实行,并在学院主页上公布。
(一)初审
在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组成资格考核学科专家组(专家组的成员原则上为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英语、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审,综合初审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二)英语水平测试
英语水平未达到免试要求的申请者,但符合参加学校英语统一测试条件,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后,可视为英语水平考核通过。(英语免试要求和准许参加英语统一测试的条件详见我校《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
(三)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进入复核名单的考生,在参加复核时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原件交到学院考核,学院考核后留复印件备查,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详见我校《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
(四)复核及体检
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进行复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
专业知识考查可根据各学院特点通过笔试、面试及实验操作等形式进行。综合能力面试时对考生的本科、硕士期间学习、科研能力、英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专家推荐、拟攻读学科博士学位的研究设想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复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原则上应提前7天在学院主页公布。综合考核时,考生须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备查。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检查结果以我校体检结果为准。
(五)确定并报送复核成绩
复核总成绩由四个部分组成: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和面试成绩。复核总成绩排名是确定录取排名的依据。各学院在制定方案时要明确规定各部分的考核方式,给分办法及复核总成绩中每部分的权重。
(六)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
在结合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根据申请人的复核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直接攻博报考条件详见我校《2020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硕博连读类报考条件详见我校《关于做好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另行通知)。
2020年南京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考核、学院复核及体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