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学校考评分”的高低排序,分文理科按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数3倍的范围,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经我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2020年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入选与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