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如考生提出质疑,各学院须负责向考生做出解释。
2.各学院要做好复试工作的宣传咨询工作,及时公告研考复试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并做好提醒工作,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对网络远程复试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办法。
3.复试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责任心强,工作严谨、作风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与本人复试工作范围相关的学科、专业。
4.各学院在复试工作中要加强自律与监督。学院应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员,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5.监督电话:025-85427119(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5427248(纪委)。
6.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本办法的终解释权为我校研究生院。未尽事宜以《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2020年南京林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调剂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