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领导和统筹管理,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复试工作重要性,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各学院根据本实施办法、自身办学特色、专业要求以及实际相关情况,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报研究生院审定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并组织实施。未经研究生院同意,各学院不得擅自向社会和其他机构以及考生本人发布或提供有关复试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学院党政一把手是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应集体研究制定本专业考生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等方面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设两个及以上复试小组的,应执行统一的办法及评价标准。要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复试小组成员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采取实名制。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含1名英语水平较好的教师),设组长1名,具体负责本组复试各个环节的工作;另配备秘书1-2名,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随机分配进组。各学院须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及心理健康的考核。
3.复试前各学院要规范复试工作人员遴选与培训要求,加强制度管理。要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规范其工作行为。
4.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组,巡视组成员由校校纪检监察机构和研究生院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各学院的复试工作履行监督职能。各学院相应成立复试工作巡视组,负责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2020年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基本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