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以第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的原则,分先后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以总成绩作为考生录取的成绩依据,按照总成绩在本专业内排名的高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成绩高低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上报各专业拟录取名单(不含推免生),经审批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等基本信息。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
2020年南京林业大学轻工与食品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