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上报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 考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
2.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4. 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5.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020年南京林业大学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招考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