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考核的考生需在11月15日前将所需材料寄送(EMS或者顺丰)或呈送相关学院院办,具体地址为(南京市龙蟠路159号南京林业大学××学院;邮编210037),联系方式见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联系方式。寄送的材料中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应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其他申请科研、证书等材料按照《南京林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要求寄送。
(2)学院在11月15-30日之间完生的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工作,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后,将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具体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安排届时请关注各学院通知公告。综合考核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书2份等材料。
2020年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考生资格审核、复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