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考核考生资格审核、复试。
(1)申请考核的考生需在11月15日前将所需材料寄送(EMS或者顺丰)或呈送相关学院院办,具体地址为(南京市龙蟠路159号南京林业大学××学院;邮编210037),联系方式见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联系方式。寄送的材料中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应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其他申请科研、证书等材料按照《南京林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要求寄送。
(2)学院在11月15-30日之间完生的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工作,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后,将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具体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安排届时请关注各学院通知公告。综合考核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书2份等材料。
2.普通招考考生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1)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3月6日
(2)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地点:南京林业大学老图书馆三楼310会议室
(3)领取准考证时出示以下证件及材料:
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须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提交《报名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书》④《思想政治考核表》。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时进行。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均取消报考资格。
1.初试科目:①英语;②业务课一;③业务课二。详见《2020年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时间:2020年3月7~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地点:南京林业大学第五教学楼(详见准考证)。
4.面试及复试工作:面试一般在初试后由报考院系、学科自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时提交以下材料: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供复试小组考核科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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