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计划包含接收推荐免试生、公开招考、少数民族骨干、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和单独考试等各类计划。各学院各专业用于公开招考的人数将根据国家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如接收推荐推免生计划未使用完由学校统筹调配使用。
2、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通过后,参加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其报考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如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见我校2020年硕士招生复试公告。
3、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2020年我校在江阴校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计划见《招生专业目录》。主要包括: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机械(研究方向:机械工程)、材料与化工(研究方向:材料工程)专业的部分硕士生和中法工程师学院的硕士研究生。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电子信息(研究方向:计算机技术和软件工程)、机械(研究方向:机械工程)、材料与化工(研究方向:材料工程)、社会工作和工程管理硕士;
(3)我校招收的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硕士,工作所在地为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泰州、盐城等地区的硕士生,在江阴校区培养。
5、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转户口和档案、不安排住宿,在江阴校区招生和培养的非全日制硕士生,根据学生申请可提供住宿。
6、考生如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7、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8、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9、本简章中未明确的其他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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