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2020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包含接收推荐免试生、公开招考、少数民族骨干、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和单独考试等各类计划。各学院各专业用于公开招考的人数将根据国家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如接收推荐推免生计划未使用完由学校统筹调配使用。
2.招生目录中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表示为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表示交叉学科,代码前四位为交叉学科所涉及一级学科代码,第六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
3.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在校学习年限2.5-4.5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4.学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收缴标准一般为:每生每年8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翻译硕士3.6万元/生,法律硕士4万元/生,金融硕士4万元/生,教育硕士4.5万元/生,社会工作4.5万元/生,新闻与传播4万元/生。
工商管理硕士(MBA)13.8万元/生、会计硕士(MPAcc)12.8万元/生、工程管理及其他专业学位类别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终审批为准。
工商管理硕士(MBA)13.8万元/生、会计硕士(MPAcc)12.8万元/生、工程管理及其他专业学位类别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终审批为准。
5.学校针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特别奖学金、助学贷款、研究生“三助”等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其中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年10000元,占入学总人数40%,二等奖每生每年8000元,占入学总人数40%,三等奖每生每年4000元,占入学总人数20%;学校助学金为每生每月500元。学校面向录取的全日制推荐免试生设立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特等奖50000元/生,一等奖为20000元/生,二等奖为5000元/生。
6.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按教育部要求,2020年报考考生在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初试、复试时均要向招生单位(报考点)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
8.我校部分专业在两个以上学院同时招生,考生应注意选择并准确填写报考学院、专业代码和考试科目。
9.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未给出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学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10.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简章中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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