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俄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单独考试考生入学考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门,初试科目和复试阶段的笔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科目及科目代码见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可按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应学科、领域选考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单独考试考生入学考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门,初试科目和复试阶段的笔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科目及科目代码见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可按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应学科、领域选考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3.单独考试考生初试考试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考点(3203)。
4.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制定复试办法,根据考生报考等情况划定各专业复试线。
5.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复试办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6.复试报到时须持有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并提供我校规定的相关材料,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7.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在复试时需提交有效证明(CET-4考试通过证书,相关本科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原件),否则不予参加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以笔试形式加试二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将在复试通知中列出)。
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复试时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二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将在复试通知中列出)。
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复试时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二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将在复试通知中列出)。
8.资格审查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通知。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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