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须在9月29日前将《2020年未报到、退学及保留入学资格新生统计表》(附件一)报送招生处(德馨楼317)。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须在10月15日前将复查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和《2020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统计表》(附件二)报送招生处(德馨楼317)。
答案来源于:2020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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