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视频录制过程中不得切换镜头,考生必须全程全身出镜,面向镜头演唱,演唱开始前自报歌曲名称及本人实际演唱调高(如F调、E调等),画面中除考生本人以外,不可出现其他人;
(2)完整演唱自选歌曲1首,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题材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和创作歌曲等,不得选通俗或流行歌曲,伴奏、服装自定;
(3)禁止使用含有原声的伴奏带,禁止假唱;
(4)视频录制中,考生不得使用带有美化、修音功能的设备;
(5)视频作品中不得做任何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
评分标准:声乐考试满分100分,评分根据嗓音条件、音准、节奏、艺术表现力等方面评定。
2020年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本科提前招生艺术特长生声乐加试视频录制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