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议考生在7月9日高考结束后不要离开居住地外出,7月12日直接从居住地到我校报到面试,到公共场所、来校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遵从考委及工作人员安排。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区,可交由家人或者报到检录区专门人员保管,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可以携带必要的面试复习资料进入候考区。候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区,如因特殊问题离开候考区,须经工作人员同意。离开候考区前往面试教室时须将携带资料全部带离候考区,放于考场外指定位置,不能带入考场内。工作人员对于考生携带的个人物品不负保管责任,若有丢失或损坏,由考生自行负责。
4.面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再返回候考区,不得与其他考生有交流,不得在候考区附近逗留,不得向他人谈论考题。违者按作弊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家长不得进入校园,家长可以根据考生面试序号,提前在校园出口处或约定地点等待考生。送考车辆不得在校门口停留。
6.考试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入选考生名单,考生届时可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查询学校考评分,请考生及时关注。
7.我校未委托任何组织和单位开展综合评价录取面试相关的复习资料编写以及辅导培训活动,请勿信任此类虚假信息。
答案来源于:2020年南京工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面试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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