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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职业适应性测试免考条件

2020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职业适应性测试免考条件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2 01:56:00 解决时间:2020-10-27 23:15

满意答案

5.职业适应性测试免考条件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1.考取低压电工证

2.汽车维修工证(初级及以上)

3.1+X智能新能源汽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

630201

金融管理

1.会计职称资格证书;

2.理财规划师;

3.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4.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

5.1+X人身保险理赔职业技能;

6.1+X健康财富规划职业技能

690306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1.具有育婴员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三级及以上;

2.具有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

3.具有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

4.具有幼儿教师职业资格证书。

690104

社区服务与管理

1.具有初级社会工作师、人力资源管理证书(四级及以上)等职业资格证书

2.获得区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1.从事建筑行业工作满5年及以上者;

2.获得“1+X”建筑工程识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

答案来源于:2020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0-27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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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序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计划数学制(年)学费(元/年)1新能源汽车技术金融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社区服务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答案来源于:2020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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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1.户籍要求:具有江苏省户籍或在苏务工的(户籍省外)社会人员(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2.学历要求:具备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及以上;3.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4.生源类别: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待业人员等各类社会人员。下列人员不得报名(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录取规则
六、录取规则1.依据考核办法确定考生考核总分、按考生报考专业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对拟录取的考生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要求,将统一安排体检,考生身体条件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体检费用由我校统一支付。3.我校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因素综合评价,于12月15日前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公布,于12月20日前将名单报送江苏省(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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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明:·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及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江苏省户籍考生还需提供在苏务工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注: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复印件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答案来源于:2020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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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监督机制1.为保证此次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次招生工作的领导。招办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履行监督主体责任,监察室予以监督。2.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投诉电话:025-85395131.3.考生本人应本(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奖、助、补、免政策
十、奖、助、补、免政策1.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按财政部等5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有关规定执行。2.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答案来源于:2020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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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程安排时间具体安排2020年10月19日-23日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2020年10月31日考生到学校现场确认报名及综合素质评价2020年10月31日考生到学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2020年12月10日前考生到指定地点体检2020年12月20日前我校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因素综合评价,于12月15日前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公布,于12月20日(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确认时间和地点
1.确认时间和地点:(1)确认时间:10月31日(2)确认地点: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新街口校区(南京市秦淮区游府西街46号)或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溧水校区(南京市溧水区梁山路1号)注:具体地点及流程安排另行通知答案来源于:2020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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