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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监督机制

2020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监督机制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11 09:06:00 解决时间:2020-10-27 23:15

满意答案

十一、监督机制

1.为保证此次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次招生工作的领导。招办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履行监督主体责任,监察室予以监督。

2.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投诉电话:025-85395131.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办学地址: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溧水校区(南京市溧水区梁山路1号)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新街口校区(南京市秦淮区游府西街46号)

招办咨询电话:,025-85395230,025-82212198

咨询QQ群:

招生网址:http://zjc.***.cn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2020年10月16日

答案来源于:2020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0-27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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