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提前招生工作的领导。招办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履行监督主体责任,监察室予以监督。
2.考核结果由招生部门汇总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5-85395131。
答案来源于:2020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江苏省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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