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入学总成绩为100分制,由(材料审核成绩+复试成绩)/3构成,保留小数点两位,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为录取唯一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录取资格,本组其它考生按入学总成绩排名顺录。
Ø(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Ø(2)复试阶段有违纪行为者;
Ø(3)政治思想审核不合格者;
Ø(4)入学总成绩或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低于60分者;
Ø(5)不同意复试小组调配导师者;
Ø(6)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
答案来源于:2020年南方医科大学调整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考核方式和时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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