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考生入学总成绩为100分制,由(材料审核成绩+复试成绩)/3构成,保留小数点两位,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为录取唯一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录取资格,本组其它考生按入学总成绩排名顺录。
Ø(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Ø(2)复试阶段有违纪行为者;
Ø(3)政治思想审核不合格者;
Ø(4)入学总成绩或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低于60分者;
Ø(5)不同意复试小组调配导师者;
Ø(6)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
(二)导师原则
采取双向选择和内部调配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导师。
具体实施:复试结束后,由导师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者即确定导师,双向选择落空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指定导师。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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