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复议制度。各招生学院在复试成绩公布后接受考生复查复议,复查工作由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纪检委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等(不少于3人)组成复查组开展,复查结果要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由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报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对于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招生学院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二)实行复试巡视制度。在复试过程中,督察组将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监督复试工作。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四)实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对学校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信息等严格按照规定予以公开。
(五)实行回避和保密制度。本年度有近亲属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签署《保密承诺书》。
(六)复试工作申诉、举报联系部门:监督电话:0791-82082845(校纪委),0791-88189399(研究生处);电子邮件:jw@***.cn(校纪委),@***(研究生处)。
2020年南昌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公开与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