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法学研究和其他社会研究工作;
(2)各级党政机关相关部门以及公安、检察、法院从事有关专业实际工作;
(3)经济、财政、工商、税务、对外贸易、厂矿、企业等单位从事法律顾问及相关工作;
(4)大、中专院校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
答案来源于:2020年南昌大学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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