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2020 年学业水平考试具体考试日期、科目、考试形式、满分分值见下表: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满分分值 |
答卷时间 |
语文 |
闭卷 |
150 分 |
6 月 26 日(周五)上午 8:30-10:30(120 分钟) |
社会 |
开卷 |
80 分 |
6 月26 日(周五)下午 13:30-15:00(90 分钟) |
英语 |
闭卷 |
120 分 |
6 月 26 日(周五)下午 15:40-17:20(100 分钟) |
数学 |
闭卷 |
150 分 |
6 月 27 日(周六)上午 8:30-10:30(120 分钟) |
科学 |
闭卷 |
180 分 |
6 月 27 日(周六)下午 14:00-16:00(120 分钟) |
满分 |
680 分 |
以上学科考试均采用答题卷答题,考生在考试中不得使用计算器。社会学科继续采用全开卷形式,允许考生携带相关教材和资料进入试场,考生在试场内不得相互传、借教材和资料。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取消体育测试,体育分不计入中考总分,取消英语听力口语考试。音乐、美术和综合实践活动三门科目作为考核科目,由学校根据考试标准实施考核,成绩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5. 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和应用。各学科试卷的命题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会同市教研室组织实施。考试由各区县(市)自行组织,阅卷、成绩评定统一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各区县(市)配合。学业水平考试继续采用网上阅卷形式,成绩统一下达到学校,由学校通知考生本人,严禁对外公布考生成绩。成绩允许考生复查,由考生提出,学校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向当地中招办申请复查,复查只查询试题有无漏批和积分有无差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6. 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2020 年各类高中段学校招收新生时,继续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鉴于新冠肺炎疫情,未开展科学实验考查的区县(市)取消考查。科学实验考查成绩不列入综合素质评价。
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异地就读并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各区县(市)相互承认。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就读并要求回本市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各项评价等第原则上均视为 (或 )等。
7. 志愿填报与录取。市直属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其他区县(市)自定。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时,要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先比较数学和语文两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两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和英语三科合计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8. 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各地应本着有利于促进城乡初中均衡发展和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原则,做好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工作。2020 年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的比例应不低于招生总额的50%。其中,75%以上的定向分配名额应按照各初中中考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基本均衡分配,其余名额可根据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及发展性评价结果等统筹分配。其他普通高中是否实行定向分配招生政策以及定向分配比例均由各区县(市)自定。
9.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支持普通高中以特长生方式招收艺术、体育、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领域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或以特色班方式招生。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应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0%。其中特长生招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近3 年已举办特色班且成效显著的学校,特色班招生计划可适当放宽,但特长生、特色班招生计划至多不超过招生总数的 30 。学校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学校应制定自主招生章程,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章程应包括招生条件和程序等内容,明确特长生、特色班的类别、数量、专业测试办法及录取办法等信息。
(4)革命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加30分投档。考生在以上政策类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的,按大一项加分分值计入中考总分,不累计加分。
各区县(市)教育局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研究制订本地区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报市教育局备案。
2020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0-0.75之间。市教育局教研室编写《关于命制2020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备考参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