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面评审: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
2.确定入围综合测试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未达到报考专业计划数的12倍时,该专业考生全部入围综合测试名单;达到或超过报考专业计划数的12倍时,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和书面评审成绩按比例计算总分,并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综合测试名单。考生高中学考成绩占总分的80%,书面评审成绩占总分的20%。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排名计算方法如下:A等计分换算分两类,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A等计15分,其余科目A等计10分;其它等级计分换算不分类,B等计5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往届生技术等第取信息技术或通用技术等级较高者。入围综合测试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
3.综合测试:建筑学专业和工业设计专业的综合测试均为静物素描。
4.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综合测试结束后,各专业按计划数与入围数1:5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2020年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