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申请人需在2019年12月18日-2020年2月28日期间向申请专业所属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宁波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1);
2.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 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
4.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密封,附件2)。
6. 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参与科研情况相关材料;
8. 政审表(由申请人所在院系所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附件3)。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排放。
(二)2020年3月6日前,招生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复试名单。
(三)2020年4月10日前,招生学院组织复试,对申请人进行外国语水平、专业和综合知识、科研能力、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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