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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注意事项

2020年宁波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注意事项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2 19:04:00 解决时间:2020-10-18 11:53

满意答案

五、注意事项

1.规范复试。考生按照《宁波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见附件3)及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严格遵守复试纪律。

2.诚信复试。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宁波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文件。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4.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考生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复试前学院会与考生进行连线测试,请各位考生按要求安装软件、调试设备,具体关注学院通知。

附件:

附件【附件1: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附件2:宁波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附件【附件3:宁波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doc】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6月23日

答案来源于:2020年宁波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0-18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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